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银发〔2019〕155号)文件要求,保护支票持票人合法权益,维护支票流通秩序,本行制订了《蒙商银行人民币支票业务服务协议》(简称《支票业务服务协议》),现将协议内容进行公示,请您充分知晓。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止。请已在本行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量客户,于公示期内前来本行开户机构签订协议。如未签订,公示期满后,视同您接受并同意《支票业务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本行各营业机构。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