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协议存款
产品介绍
单位协议存款,是指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等特定客户开办的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
起存金额与期限
(1)保险公司协议存款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5亿元;
(3)保险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的期限为5年期以上(不含5年);
利率及结息方式
我行对上述特定账户办理人民币协议存款业务,其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本行与客户协商后确定。
产品特点
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利率及付息方式灵活,由双方协定利率及利息的支付方式。
适用范围
资保险公司法人、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等特定客户。
办理流程
开立单位协议存款账户时按照开立我行结算账户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时提交与我行签定的协议存款合同。
本行对上述特定账户办理人民币协议存款业务,其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本行与客户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