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
产品介绍
出口信用证是指我行收到以客户(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接单、审单、寄单、索汇、议付等一系列服务。
产品特点
(1)风险较低: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并为客户(出口商)提供了有条件付款承诺,有效保证了收汇安全。
(2)主动性高:客户(出口商)只要保证单据质量,就可取得开证行的无条件付款承诺,而单据质量完全处于客户(出口商)的控制之下。
(3)费用转嫁: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
(4)履约保证:出口商收到信用证,表明进口商已经基本落实了进口所需的手续,保证了贸易合约的履行。
适用范围
不了解或不相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需要对方银行提供额外承诺的有进出口经营权客户(出口商),在我行开有人民币和外币结算账户。
办理流程
1、出口信用证通知。我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正本信用证后,审核信用证是否真实有效,缮制出口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正本一起通知出口商。
2、出口商交单。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制备相应单据,单据备齐后填制信用证项下交单委托书向我行交单。如需办理出口押汇等融资,可一并提交融资申请。
3、审单索汇。我行对单据审核后,缮制有关单据向偿付行索汇。
4、收妥货款。我行收妥货款后,从中扣除各项费用后,将余款贷记客户外汇账户或结汇后贷记客户人民币账户。对于贸易融资业务,需先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