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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托收
产品介绍
出口托收是指出口商发货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委托我行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业务。根据交单方式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和其他方式交单。 付款交单(D/P):国外代收行/提示行凭进口商的付款交出单据; 承兑交单(D/A):国外代收行/提示行凭进口商对远期汇票的承兑交出单据; 其他方式交单:国外代收行/提示行凭进口商交来的签字的信托收据、付款承诺书、保函、本票等交单或无偿交单。
产品特点
银行介入贸易收款,能提高出口收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适用范围
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以付款交单、承兑交单和其他方式的交单为结算方式的出口企业均可办理。
办理流程
(1)客户须提交交单联系单/出口托收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托收方式(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若代收行由客户指定,应要求客户提供代收行的详细资料并确保无误,以便托收单据能尽快寄达。 (2)我行对客户申请书中的各项委托事项,依照合理谨慎的原则进行审核,清点单据份数。 (3)准确拟写托收委托书,选择代收行寄出单据,对外进行积极有效催收考核。 (4)按国家政策和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对收回的款项办理结汇/入账手续。